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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部:建设资本金不落实不准许开工

央视国际 2003年12月16日 13:39

  新华网北京12月9日电(记者孙玉波)建设部提出,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,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,防止新欠工程款的产生。

  在9日召开的贯彻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》电视电话会议上,建设部部长汪光焘说,地方各部门要实行联动执法,对建设资本金不落实的项目,计划部门不予批准立项,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开工手续;对于已完工程未按照合同约定结清工程款的,其新建项目计划部门不批准立项,规划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颁发规划许可、施工许可证;对于不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的竣工工程,在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,应当依法停止使用,重新组织竣工验收,对于房地产项目不得办理权属登记手续。

  汪光焘提出,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进信用制度的建设。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和记录,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,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的,要记入信用档案,公之于众。

  同时,各地要大力发展成建制的劳务企业,规范劳务企业用工行为。建筑业企业分包工程要使用成建制的劳务企业,禁止非劳务企业的包工头承接工程或分包工程。要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,对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依法进行处理。

(编辑:肖阔来源:新华网)